一、前言
國際在討論有關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議題上農業的重要性愈來愈被突顯。目前全球90%以上的國家已將農業部門的適應作為其對『巴黎協定』中國家自主貢獻的優先選項;58%的國家已將農業納入其緩解目標中 (4)。
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FAD)在2019年調研報告指出「淨零目標設定」必須核實。若未經核實,即便是先進國家其淨零目標恐會發生原則性失誤。在弱勢國家,應優先考慮適應性,否則,有可能威脅糧食安全。
淨零策略實施多年後,相關的技術性與法律問題陸續發生。2023年3月金融時報報導稱『2022年英國實現淨零排放的策略被法院裁定違法』。理由是「英國政府發布的氣候和能源政策未提供足夠的實施細節說明,將難以達成淨零目標」。此案例披露之後,英國政府已承認『目前的淨零策略中預定降低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目標將無法達成。(3)』 為此,英國政府必須緊急彌補,更新策略,並詳述其如何與國內農民合作執行當前的農業環境政策計劃,以排除國內對政策與執行能力的質疑並展現其淨零排放政策的可行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