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

計畫執行年度:111-130

專案目標

為達成減碳目標,邁向低碳社會,政府已將綠能產業列為主要政策之一,全力發展再生能源,並核定「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以加速我國太陽能再生能源發電量。農業部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方向,於「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中,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定太陽能、風力及非抽蓄式水力設施,定義為綠能設施,納入容許辦法予以規範,允許在不影響農業經營之前提下,於農業設施屋頂或農地上設置。

在漁業部分,在2019124日農業部公布的「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中,為確保養殖漁業與綠能相互結合,在維護土地關係人意願且不影響生態與漁業發展下,規範漁電共生遮蔽率 (魚塭上可以蓋太陽能板的比率) 40% 以下,且其漁獲生產最低不得少於原產量的70%。也就是說漁電共生產業,需要與養殖者共同配合才能運作,除讓地主可藉此增加收入外,養殖戶亦能保有養殖場域並降低養殖成本,藉此創造產業、經濟與政策的多贏局面。

為加速漁電共生相關研究及發展進度,本所特別規劃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希望此一跨領域場域可提供再生能源業者與相關企業進駐,讓業者集中測試再生能源與養殖技術整合系統的效能及管理模式研發,並透過與相關學研單位的合作,解決綠能設施與養殖漁業結合過程中遭遇的問題,讓漁電共生概念的推廣更為順遂。

專案介紹

此基地的規劃及制度面建立係參考農業部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科技部科學園區及大專院校育成中心設置管理等相關辦法,以跨領域的概念規劃出以養殖為主、光電為輔之基地,藉以吸引高科技業者申請進駐,再輔以育成之概念,積極鏈結相關資源及服務,期望結合民間企業之資源及創新思維,共同突破漁電共生關鍵技術。

基地設立於本所海水繁養殖研究中心臺西及七股場域內 ,為鼓勵創新及研發人力考量,規劃了短期 (3年) 及長期 (20年) 兩種進駐方式 ,其中長期試驗區各劃設約10公頃土地,以2公頃為一單位,共可接受10家廠商申請進駐。短期試驗區則為0.10.3公頃不等之土地,由業者提出需求,以本所現有魚池進行分配。

場域介紹

2019年公告至今,共辦理4場次招商會議,計有百家以上業者參與,且大多為光電系統業者 (75%)。經問卷調查結果分析,彼等對於養殖物種的選擇及生產管理技術的輔導需求最為殷切,對如何促使農漁產業升級以及產銷管理也都需要協助。在培訓課程部分,多數業者對光電養殖管理最感興趣,對於設立此漁電共生試驗育成基地構想亦深表支持。

截至202010月為止,基地共受理22件申請進駐案 (長期21案,短期1),通過長期10案,短期1案,因業者投入經費較大,故大多申請長期進駐、可售電之方案。預計養殖物種有白蝦、虱目魚、金鯧、烏魚、午仔魚、龍膽石斑、鱸魚、文蛤、牛奶貝、文蛤苗等經濟魚貝類,養殖池規劃有高低池與生態循環式池等,再生能源型態均為太陽能板,立柱型、浮動型太陽能板皆有,太陽能板遮蔽率約為3840%不等,預估養殖產量可達到所在縣市近3年平均值7成以上,符合相關法規規定;業者提出這些多元的養殖物種結合太陽光電的組合試驗,代表國內漁電共生趨勢,以可穩定產出、價格波動不大且市場可接受之物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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